本報訊(記者杜君)立春後,大批候鳥又將陸續北歸。2月7日,記者從省林業廳獲悉,為讓候鳥安心飛,我省首次發佈關於鳥類禁獵期的通告,從2月1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在我省境內對所有野生鳥類實行禁獵。
  鳥類在農林生產、科學研究、維護生態平衡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我省鳥資源豐富,又處在候鳥遷徙中線,是野生鳥類重要的遷飛通道、停歇地、越冬地、繁殖地和棲息地,每年僅迎來送往候鳥就達數百萬隻。
  為進一步加強鳥類資源保護,防止亂捕濫獵,根據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河南省有關實施辦法,省林業廳決定在全省對所有野生鳥類實行禁獵,禁獵期為2014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禁獵期間,除科學研究、疫病防控、保障航空安全等特殊情形外,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對獵捕鳥類的行政許可申請一律不予審批。凡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獵捕鳥類的,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省林業廳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管理處有關負責人介紹,之前亂捕濫獵野生鳥類多是給予行政處罰,此次實行禁獵期是更嚴格的鳥類保護措施,連一隻麻雀都不允許隨意捕殺。據瞭解,所謂“禁獵期”是指國家規定禁止狩獵的期限,主要是為了保護野生動物資源,根據野生動物繁殖的季節,規定禁止獵捕的期限。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的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禁獵期期間,群眾若發現亂捕濫獵等破壞鳥類野生動物資源的行為,可向林業保護部門或森林公安部門舉報,舉報電話0371-65803110。③12  (原標題:我省首次發佈鳥類禁獵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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