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中紀委曬出今年以來各地查處違反八項規定情況“成績單”:截至9月30日,各省區市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共計14839起,處理16699人,給予黨政紀處分3721人。
   各地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中,主要包括樓堂館所違規、公款大吃大喝、違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有關規定、公款國內旅游、公款出國境旅游、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還包括收送節禮、接受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違反工作紀律、庸懶散等方面的問題。值得註意的是,其中違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有關規定的案件數量為4851件,占比接近1/3,居各類問題之首。
   公車違規占比最大
   中紀委網站公佈數據顯示,八項規定以來,各省區市查處的公車違規問題中,共處理人數4186人。其中地廳級9人,縣處級276人,鄉科級3901人。
   記者梳理各地通報的公車違規案例發現,公車違規類型主要有三類:一類是用公車接送小孩、參加婚禮或探親旅游等公車私用行為。如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周建林私用警車前往山西探親被通報處分;黑龍江龍煤鶴崗分公司興安煤礦負責人等8人在業務培訓期間,乘坐公車並用“接待專用”牌遮擋車號,到興凱湖景區旅游,分別被處以行政撤職或行政記過處分。第二類是公車超標。主要表現為,有的職能部門將下屬事業或企業單位的超規格車“借調”過來使用現象普遍。如黑龍江省紀委通報,原哈爾濱市交通局交通行政綜合執法支隊支隊長欒景鵬(正處級)2010年11月開始違規借用哈爾濱市客運總站一臺奧迪A6轎車。同月又以給支隊班子成員配車名義讓市交通局下屬企業泰克斯公司(國企)購買一臺本田雅閣轎車,兩車一直由欒景鵬使用。哈爾濱市紀委給予欒景鵬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調離原崗位。第三類是公車違章,如遮擋車牌,甚至酒後駕車等。
   如何“剎”住“車輪腐敗”
   記者註意到,各地僅9月份就查處公車違規問題936起,高達766名公務人員被處理,處理人數為今年以來單月最高。
   “查得緊、罰得重”,為何“車輪上的腐敗”現象依然痼疾難除、勢頭不減?湖北省政協常委、“公車改革專家”葉青指出,目前我國全口徑的公車存量達到幾百萬輛。中央自2011年4月起專項治理以來,全國已處理公務車輛近20萬輛。這些巨大的數字說明,如果不最大限度減少公車,監督的廣度和深度都無法覆蓋龐大的公車數量。
   江西南昌市紀委副書記李紫敬表示,公車改革最終方向是逐步取消公車,除保留少量特種車,其他的公車都可以考慮採取貨幣化。權宜之計也可以採取廣東佛山、中山等地做法,在公車貼上特別醒目的統一標識等,這種做法既成本低,也有利於調動社會力量廣泛監督。 (據新華社北京11月18日電)  (原標題:逾1.6萬人違反八項規定被處理 “車輪上的腐敗”占比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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