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接式硬碟新網上海8月26日電 (陳靜潘靜波)李某等人利用網絡平臺組織賣淫,其運營4年,主題數餘9萬個,總帖數738萬餘條、會員數達48萬餘人。
  26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SD記憶卡院對這起刑事案件作出終審裁判:李某等五名被告人分別以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被判處十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五萬至二萬元不等罰金。
  2010年8月,李某、楊某、朱某經過商議,創建名為某論壇的網站,為賣淫女、房屋買賣賣淫場所與嫖客進行交易提供平臺。網站下設“天使伴游”、“女生交流區”、“娛樂休閑場所綜合區”等多個版塊,分別由李某、楊某、朱某等人負責管理,或組織招募兼職女性從事賣淫活動,或通過收費方式發佈賣淫女招嫖信息、包含賣淫等色情內容的娛樂場所信息。李某從中抽頭漁利,楊某、朱某、林某、陳某等人將版塊收入按比例分成。
  2013年5月9日、10日,五名被告人分別被抓獲到案後均如實交代了基本犯罪事實。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楊某、朱某的行為已構成組織賣淫罪外接式硬碟,且系共同犯罪;林某、陳某的行為已構成協助組織賣淫罪,且系共同犯罪,均應予處罰。一審判處李某、楊某、朱某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五萬元;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二萬元;陳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二萬元。
  李某、楊某不服一審判決新成屋,提起上訴。
  上海一中院二審認為,涉案網站由李、楊、朱三人共同商議並建立,其對該網站的具體業務及管理方法均有著明確認知。網站以此實現對相對鬆散賣淫活動的整合、管理與控制。李某雖不參與網站的全面管理,但其負責的“天使伴游”版塊系網站重要組成部分,李某多次通過該版塊以招募、介紹並安排賣淫時間地點、接送等方式控制賣淫女賣淫並從中分成。
  涉案網站主營業務即為賣淫嫖娼。經鑒定,網站自2010年建立以來,主題數達9萬餘個、總帖數達738萬餘條、總會員數48萬餘人、帖子評分記錄近5萬條、收入438萬餘元。通過該網站,已有多人多次進行了賣淫嫖娼活動。李、楊、朱三人的組織賣淫行為已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和嚴重危害後果,屬情節嚴重。
  最終,上海一中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原標題:通過網站組織賣淫會員達48萬餘人 五被告人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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